根据《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》(甬科合〔2022〕72号)和相关要求,经研究,决定对2023年度宁波市重点实验室(A类)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8日至3月17日。

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,并提供调查线索和必要材料。反映情况单位应加盖公章,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,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
联系电话:市科技局 平台合作处  0574-89187169

监督电话:市科技局 机关纪委  0574-89292180

地址: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,邮编:315000

附件:2023年度宁波市重点实验室(A类)拟认定名单.doc

宁波市科学技术局

2023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