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388号)和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市拟提名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7天,自3月12日—18日。

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、书面形式提出,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;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。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,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。

联系人:陈志伟  电话:0574-89292202

胡学超  电话:0574-89292180

传  真:0574-89292222

地  址: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

附件:宁波市拟提名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.zip

宁波市科学技术局

2022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