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388号)和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市拟提名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7天,自3月12日—18日。
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、书面形式提出,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;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。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,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。
联系人:陈志伟 电话:0574-89292202
胡学超 电话:0574-89292180
传 真:0574-89292222
地 址: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
附件:宁波市拟提名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.zip
宁波市科学技术局
2022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