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(甬科计〔2023〕33号)、《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(甬科资〔2022〕36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“科创甬江2035”科创生态育成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现将科创生态育成计划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7天,自2024年3月13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。

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,以便核实查证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对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

高新处    潘美君  电话:89187097

资诚处    陈志伟 电话:89292202

机关纪委   胡学超  电话:89292180

地  址: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

附件:2023年度宁波市“科创甬江2035”科创生态育成计划拟立项项目清单.doc